违法所得超4.5亿元!丹东银行原行长犯“六宗罪”获刑14年 | 局外人

原丹东银行监事长宫某超的案情有了新进展。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执行裁定书,除了披露宫某超罚金首次执行情况,同时还公布了其刑事判决结果。

执行裁定书显示,宫某超犯贪污罪、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高利转贷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9亿元,依法追缴其逾4.5亿元违法所得。


(相关资料图)

因其未按期缴纳罚金,被法院依法移送强制执行。法院已冻结宫某超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尚有案款约2.67亿元未履行。

尚有案款2.67亿元未履行

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布裁定书显示,2023年2月15日,宫某超未按期缴纳罚金,被法院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裁定书显示,经丹东市监察委员会追缴并处置原宫某超实际控制的新柳公司95.7474%股权,价值约为4.76亿元,除应追缴宫某超的违法所得约4.53亿元外,超出金额的2281.88万元用于缴纳宫某超应缴纳的本案罚金。

经法院走访未发现宫某超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询问宫某超妻子,其表示现已无能力替宫某超履行刑事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法院已冻结宫某超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尚有案款约2.67亿元未履行。

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宫某超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宫某超负有继续向法院履行的义务。

公开信息显示,宫某超现年50岁,早年曾在东沟县外经贸公司、丹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东港营业处工作,后加入丹东市商业银行,陆续担任东港支行部门经理、东港支行副行长、福春支行行长。在丹东市商业银行改名为丹东银行后,宫某超此后陆续担任丹东银行大连分行行长,丹东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兼任丹东分行行长。2017年5月,宫某超获批出任丹东银行总行行长,并兼任该行党委书记。

新柳公司95.75%股权何来?

根据案发时间,当时的宫某超的职位为丹东银行副行长。时任丹东银行副行长的宫某超,为何拥有新柳公司95.75股权?裁判文书网的另一则判决书披露了交易细节。

2013年,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对持有的新柳集团92%的股权公开挂牌出售。但先后两次均未成交。

2015年,再次出售该股权时,梁某代表营口金袋鼠商业有限公司(下称金袋鼠公司)找到胡某新商谈购买股权事宜。

然而,梁某并未有足够的资金收购新柳集团的股权,在2015年下半年,梁某找到宫某超,帮忙运作此事。

据宫某超证言证实:“新柳集团是优质企业,我当时正在做倒贷的生意,赚了几千万,而我是银行的副行长,手里要是有太多钱被发现了说不清楚,加上这些年我收了别人不少钱,也怕出事,所以我考虑把新柳集团的股权买下来,既能获得一个优质企业,又能利用新柳集团将其的违法资金洗白,于是我联系梁某让他帮其运作买下新柳集团的股权,事成之后给他1000万的佣金。”

在此期间,梁某提出让胡某新帮忙把股权的价格降一降,给他便宜点,同时减少知情面,确保他能购买成功。

2015年12月,只有金袋鼠公司参与一家竞价,并最终以3.1亿元的价格购买该股权。

判决书显示,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胡某新应宫某超的朋友梁某请托,利用分管业务一部的职务便利,为宫某超购买信达资产辽宁分公司持有的新柳集团股权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宫某超通过梁某给予的15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银行成立于1993年12月,前身是丹东市城市信用联社,1997年1月组建成立丹东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丹东城市商业银行。

2010年9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正式更名为丹东银行。总部位于辽宁省丹东市,在丹东、大连、沈阳、营口、辽阳5个地区设有网点。

目前,丹东银行未披露2021年、2022年年报。2021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末,丹东银行资产总额为895.74亿元,负债总额为834.08亿元。